Mar 12, 2010

国会三读必须设基本要求

马来西亚国阵政府不久前宣布准备于2011年9月开始落实“商品及服务税”(Good and Services Tax,也叫“消费税”)。

对很多人而言这消费税是一种增值税(value added tax),可是真实情况是否如此,连首相署经济策划组都无法回答,他们只能给予一致答案,“政府实行消费税后,同时实行监督措施,一旦厂家、商家在获得回扣后,没有将价格调低,将会受对付。”

这商家、厂家有回扣吗?是怎么的一种回扣机制?这问题就连国会议员都没有想过,可能他们对商家、厂家回扣完全没有印象,怎么可能会在国会发出提问呢?

据了解,国会在去年12月提呈消费税法案,一读后通过,当时最为经典的是首相匆匆忙忙赶回国会,才能让有关消费税,但是,如今大家可以问问身边的国会议员,或国阵领袖消费税到底是什么一回事,他们的答案肯定是一问三不知,会回答的那个不是天才,而是乱说一通。
如果国会只是需要负责修改议长年龄,或是讨论一些政府施政问题还好,大家可以跟着自己的派系和阵容说明,投票时站稳立场,反正影响不大,即使侥幸被民联通过,只要部长或部门暂缓实行,事情就起不了作用,可是从消费税这事件中,大家可以看出,马来西亚的立法精神太儿戏。

国会是马来西亚立法机构,任何在内进行的辩论或是法案通过将影响马来西亚未来,可是偏偏这最高的立法单位没有健全的结构,以及系统化处理立法事件。

消费税影响深远,可是在这议案在国会一读时,所有国会议员手上并没有任何资料,大家只是靠着“常识”和“阵营立场”来通过一读,缺乏整体的认知,更没有空间进行深入交流。

虽然这消费税在全球几乎60%的国家都有实行,聪明的施政单位只要到其他国家抄袭他们系统便可以在国内实行,看看国阵成员在一读后不一致的解说便知道
因此很多议员没有加于思考实行性、实行的条件,草率的通过,若问起如何对待旅客消费税,大家更会哑口无言。

这不完全是政党的错误,这不多不少是因为呈上国会通过的文件没有设定基本要求(minimum requirements) ,对法案修改或设立没有基本要求,和基本数据分析。

试想所有要提呈国会的消费法案若经过几个阶段的基本书面陈述,大家或许还有共鸣,如:

一)各国实行原因与分析;
二)各国拒绝实行原因与分析;

三)实行国的贫富差距;

四)实行国的贪污、官僚、偏差、工作态度指数;
五)实行国文化,以及社会认知水平;
六)实行国对政治人物的信任度;
七)实地考察报告等。

要实施一个影响深远的法案,政府不能只是靠官员们的报告,这法案必须加以解释,加以交换意见,当大部份的疑问都有满意解说后,再呈上国会三读还不算迟。

2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