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法庭听案,忽然有种看“律政强人”感觉,当时KC在盘问一位医生关于一宗所谓的Kuku Case。
律师:在进行手术之前你对病人进行了检查或化验吗?
医生:没有科学性检测,医生是根据程序上的问卷,病人的回答与反应,再看回病人以往鉴来的医药报告,才决定是否做手术。
律师:就是没有进行X X X检验?
医生:没有,所有医生通常没有进行,况且马来西亚没有。
医生:其实你应该先了解这个病的原理和病因,了解整体治疗方式,医生操守等。
律师: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律师:难道你没有判断这病人或许骗昂贵的保险金吗?........
我总觉得,律师是律师,医生是医生,用律师的专业下定论,就否定了医生的专业。
若每位医生都先判断真假才医治,或许“预防胜于治疗”这个字眼已经被遗忘,一些接报案的警员所说的“发生了才来报案”就成立了,到时或许请个问米神婆驻扎警局做阴阳报案比较适合。
大马司法可能需要有一些不同专业的理事会或陪审团,不然A专业和B专业发生碰撞时,往往会不公。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