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3, 2012

国际标准VS国际条约

4名部长即麦西慕、贸工部长慕斯达法、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道格拉斯及卫生部长廖中莱本周一发表联合声明强调,根据政府发给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其中一项条件是莱纳斯必须把废料运出国,包括以副产品的方式出口,如果莱纳斯没遵守条件,原子能执照局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22条文,有权吊销或撤回临时营运执照,同时命令莱纳斯马上停止操作。

可是澳洲莱纳斯公司的说法不一致,根据莱纳斯公司执行主席尼可拉斯柯蒂斯表示,将稀土厂废料运出国并非是临时营运准证里面的条件,只是莱纳斯自愿的决定。

记得半年前笔者与国阵领导争议有关稀土事项,有关人士说了一句:“我们见过莱纳斯稀土公司的人,这些数据和资料是正确无疑,至于外界的都是猜测,而且完全没有莱纳斯稀土公司提供的可靠”。若以上逻辑成立,政府大部份资料来自有关公司,只有该公司资料正确,那么莱纳斯稀土公司是自愿运出稀土废料,政府多个月来只是顺理成章将莱纳斯的“自愿”编入了政府的所谓“规定”,让人民放心。

当一天这自愿不再愿意,政府根本没有任何合约可以确保废料运出,更别说执行原子能执照局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22条文,届时又有不少大马部长级人士出来解说,说这执行不了是因为以往没有认真看待多重的条约漏洞。

政府和澳洲莱纳斯一来一往,让整个社会摸不着头脑,加上之前四部长以外还有一位部长证实内阁没有通过要稀土废料运出国外,整个事件已经陷入模糊,人民开始对政府ROTI CANAI(翻来覆去)的承诺失去了信心,更不用说执行撤销营运执照的能力。

日前前首相马哈迪,竟然用了一句“如果稀土有害,手机族早就成为无脑族”来为稀土厂漂白,但这句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至少这几年来表现在眼前的政府高官只接触手机没有接触稀土都会搞到是非黑白都分不清楚,可以将一些自己说过的话忘记,拿一些成品和废料作为比较。

更耐人寻味还有,科艺部长麦西慕日前表示,“不要政治化课题,我们够精明,不是蠢人。我们是根据国际标准来治理这个国家。”;而莱纳斯大马分公司董事经理马沙尔却证实证实,该公司将会遵守国际条列,不把稀土废料运出国外,到底大马应该根据国际标准还是遵守国际条约呢?

Dec 8, 2012

一诺千金为何不把稀土运回澳洲?

多个月来亲政府或认为稀土带来经济成长的人们不断带出稀土成品的高科技用途,不少成品尤其是高科技先进手触荧幕都需要稀土成份,并誉响应高科技者又反对稀土厂建设是一种矛盾举措。

类似说法或已经模糊焦点或是尝试偷换概念,稀土制成品和稀土废料相差十万八千里,成品的意义在于安全使用,因此肯定将伤害减到最低,可是废料存在正正相反,或无法稳定,或存在辐射成份等,不断接触或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副作用。

今年年初国内四大部门即卫生部、环境部、国际贸易部、科艺部部长为民解忧声称将建议澳洲稀土厂将莱纳斯稀土废料运回澳洲,可是经过了近10个月的洽商期,最后结果还是将稀土废料埋在大马国土。

由此可见,政府当时的努力也只不过是为了缓和多场的反稀土聚会,记忆犹新的是若稀土废料不运会澳洲政府将不会允许稀土在大马提炼,可是偏偏在说出承诺以后却做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举动,好比如内阁没有通过的议程却要四位部长联合记者会宣布对策;没有谈好稀土运回条件便签出临时操作准证等。

笔者曾经在部长们该慎言一文中提到,部长们如果不是无心解决,便是不了解现实状况,大马政府在刘贤镇担任环境部长时与国际签署了不少条约,其中包括“垃圾”不得运出国外,纵使没有有关条约,要从事有辐射成份提炼厂,政府也应该学习运输辐射物品的条约。

稀土原本就无法运出国外,更可以肯定若要运回澳洲,澳洲便无需千里迢迢将稀土运来大马提炼,直接在当地处理,毕竟在当地储存可减少的交通费用将会是天文数字,也有助减少当地的事业率。

如果大马政府向来都是以民为本,一诺千金,那么稀土废料不运回澳洲应有内情,唯一合理的解说或是,大马环保份子和不少子民不了解稀土废料的安全性常常上街聚会,因此政府忽然改变主意将稀土废料长时间埋在大马,让国民有更多时间与稀土培养感情,才不至于反对建设稀土提炼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