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3, 2012

国际标准VS国际条约

4名部长即麦西慕、贸工部长慕斯达法、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道格拉斯及卫生部长廖中莱本周一发表联合声明强调,根据政府发给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其中一项条件是莱纳斯必须把废料运出国,包括以副产品的方式出口,如果莱纳斯没遵守条件,原子能执照局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22条文,有权吊销或撤回临时营运执照,同时命令莱纳斯马上停止操作。

可是澳洲莱纳斯公司的说法不一致,根据莱纳斯公司执行主席尼可拉斯柯蒂斯表示,将稀土厂废料运出国并非是临时营运准证里面的条件,只是莱纳斯自愿的决定。

记得半年前笔者与国阵领导争议有关稀土事项,有关人士说了一句:“我们见过莱纳斯稀土公司的人,这些数据和资料是正确无疑,至于外界的都是猜测,而且完全没有莱纳斯稀土公司提供的可靠”。若以上逻辑成立,政府大部份资料来自有关公司,只有该公司资料正确,那么莱纳斯稀土公司是自愿运出稀土废料,政府多个月来只是顺理成章将莱纳斯的“自愿”编入了政府的所谓“规定”,让人民放心。

当一天这自愿不再愿意,政府根本没有任何合约可以确保废料运出,更别说执行原子能执照局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22条文,届时又有不少大马部长级人士出来解说,说这执行不了是因为以往没有认真看待多重的条约漏洞。

政府和澳洲莱纳斯一来一往,让整个社会摸不着头脑,加上之前四部长以外还有一位部长证实内阁没有通过要稀土废料运出国外,整个事件已经陷入模糊,人民开始对政府ROTI CANAI(翻来覆去)的承诺失去了信心,更不用说执行撤销营运执照的能力。

日前前首相马哈迪,竟然用了一句“如果稀土有害,手机族早就成为无脑族”来为稀土厂漂白,但这句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至少这几年来表现在眼前的政府高官只接触手机没有接触稀土都会搞到是非黑白都分不清楚,可以将一些自己说过的话忘记,拿一些成品和废料作为比较。

更耐人寻味还有,科艺部长麦西慕日前表示,“不要政治化课题,我们够精明,不是蠢人。我们是根据国际标准来治理这个国家。”;而莱纳斯大马分公司董事经理马沙尔却证实证实,该公司将会遵守国际条列,不把稀土废料运出国外,到底大马应该根据国际标准还是遵守国际条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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