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12, 2008

骂少一样东西!

这个想法或许会有很多人不喜欢看,不过我的思想就是那么无聊,希望看后不要生气,也没有1千万可赔偿名誉损失。

这绝对不是一个比较法律、比较国家的心理,就纯粹像小孩子搬,而且是用福建来读会比较有味道------“爱好不爱好生虱子”,我想表达的是天真无邪啦!

这简单的想法是想用在一些大家都熟悉的情节说说趣。

某人如果不幸成为偷拍或自拍性爱光碟的主角,或被告鸡奸或偷吃的凶手,而男女(或男男)主角又不是合法夫妻的话,无论主角是普罗大众、艺人、议员或失议员(不是新官职是大选输掉的议员)都会被列为是没有道德操守、没有人格、对不起家人、结婚的就对不起太太、生了孩子就对不起孩子。

主角们除了头上没有写上奸夫淫妇外,出外几乎大家都心理暗念着“这人有不道德前科”,很多身边的朋友也会渐渐疏远他们,甚至朋友们会想,最好不要在公开场合承认相识。其实这种日子对他们来说是真的不好过,他们会否想过一次的错(或许很多次的错)会带来社会如此的反感?

且不谈他们的感受,就谈旁观者的感受,这里我们当然是站在同一阵线,要高喊“反对出轨、反对偷吃、反对不合法、反对颠倒道德观、反对违反自然性行为(这高深字眼不必太用心了解)”。

不过如果我国像邻国一样开放一些,就直接一点讲:有合法的娼妓,某种违反自然性行为在该国是不犯法(也未必合法)的话,我相信部分的光碟的主角们不会被该国社会骂多两样东西;可能某些失议员就不会因此失议员了,今天道歉的方式或许有不同,可能只说“我犯上每个男人都可能犯上的错误”了。

其实,如果真的可以将司法和道德观就这样跟其他的国家换或改成和其他国家一样,很多人也可能想换成西方一些国家的性开放、性取向不同也无罪,这时一些人的对白更可能是“我犯上不是每个男人和男人一起都可能犯上的错误”了。

这种妄想若是真的发生,可能真的会骂少一样东西!

以上言论,如有雷同都系甘巧合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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