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开始,每接近大选,在野政党必定发动大型请愿活动,占据平日高官显要的平面媒体版位,尝试激起全民公愤,渐渐散播对政府的不满,再而影响选民想改变的心理,用手中票否决国阵,制衡国阵,让民联渐渐茁壮。
近日,国阵一再宣布利民政策、不断修正内部弊端、撤换许多州领导、马不停蹄的到全国各地与基层进行交流与大选培训工作、已在多个月前收集各政党国州议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最重要是砂劳越迟迟不宣布州选,各方纷纷猜测大选近在眉睫。
吹哨人法令將在本月15日生效,它保護了什麼?劉振國指出,只要在報案時提出身份保密要求,反貪委員會不能讓其他人知道舉報人的身份,甚至是不需要上庭作證。
「整個舞弊或弊端的發生,未必只是政府官員和人民之間。在私人界的上司和下屬之間,若發現上司做錯一些東西而去舉報,也不會為工作上帶來影響。」
愛FM主持人吳俐瑾補充,若舉報的是同階級同事,考量的可能是日後的相處關係;若舉報的是高官或上級,多多少少也得要感到擔心。
面對這種顧慮,劉振國認為吹哨人法令可讓人們多一個保護罩,以在揭發貪污舞弊的同時,無須擔憂身份曝光問題,甚至可起訴揭露其身份的單位。他說,只要發現違反公共利益或道德準繩,人民就可大膽揭露該弊端。
一起來到節目中的本報專題記者李馨蕾問道:「吹哨人法令是在嫌犯有嫌疑的期間內保護舉報者,那萬一舉報不成立,吹哨人還會受到保護嗎?」
劉振國說,吹哨人法令沒有相關的定義,這得要回歸到調查或提控過程中,是否發現舉報人涉及虛報或是誣蔑。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採取其他方面的行動。
「站在一個人權的角度,可能受害者能向法庭申請,要求索取舉報人資料,以便反過來提控他。」
但他認為,這方面目前還顯得較模糊,不清楚會否有這類事情發生,一切要在吹哨人法令正式生效後才會明朗。
「我覺得吹哨人法令或許會有些效用,但案件審訊過程若是拖了再拖,那些被控高官或有權勢的人要查明舉報者身份,多容易啊!」聽眾王先生叩應提出他的擔憂。
他諷刺我國在處理一些大案時效率低,不少是最終不了了之。「某警察高官被抓,案件拖延幾年後,他又無罪釋放;馬華某前高官被提控後,審訊過程也慢。可能等到被控者有病了,是否也會被釋放?」
王先生強調,案件應盡快定罪,否則證人或舉報者身份遲早曝光。即使存在吹哨人法令,也無濟於事。
他補充:「若當局缺乏效率,甚至最終不了了之,更讓人覺得政府只是在要大選前,做給人民看,討好我們的心。只有盡快定罪,才能真正看到當局決心。」
成功提控率低
主講嘉賓劉振國贊同:「社會一般人都希望公眾的舉報有些成果。若無結果,吹哨人舉報無效,即使有再多法令保護這群人,也沒太多人願投報。」
劉振國指出,國家機制缺陷讓民眾感灰心。「一個吹哨人舉報某個人,需經過一段很長過程,包括警方調查,再交給總檢察署確認是否提控。在這漫長過程後,罪名可能不成立或案件沒成功被提控。這些情況都讓舉報人感灰心。」
他還在節目後告訴記者,曾經在監獄內看到一名外國吹哨人,因投報某案件而遭強制逗留在馬一年,等待案件審訊。這對吹哨人來說是沉重負擔,若他舉報的人的罪名最終沒成立,會失望透徹。
更殘酷的是,「我們也得到一些數據指出,反貪局得到很多報案,但真正成功、進入調查的還是很少!」
撰写:記者李馨蕾
主講嘉賓:
劉振國(部落客兼評論人)
電台主持人:
吳俐瑾、鄧佩銀
本期的《愛談天下事.開講東方議題》就邀請了部落客兼評論人劉振國與聽眾一同探討。節目中,接到比平時更多的聽眾嘗試叩應和發來短訊,共同提升反貪工作,也足見國人對肅貪有許多話要說。
來自各方的聲音顯示,無論製法保護吹哨人或反貪行動捉大魚,都能給民眾看到一線曙光,但政府的內部機制運作也應提升。最重要的是,減短審訊過程,盡快將嫌犯定罪,才不會給人以「反貪只是表面功夫」的刻板印象。
「我認為,現在的政府對打擊貪污有很大決心。去年反貪局轉換成反貪委員會,今年又在國會通過吹哨人法令。一些大案也開始有人被控上法庭。」談到前雪州大臣基爾被控後,抓大魚的反貪風是否又掀起時,部落客兼評論人劉振國如是說。
他引述一項調查指出,80%國人認為大馬有很嚴重行賄問題,70%國人感到不安,因為過去國內沒有吹哨人法令保護舉報者。「這法令通過後,肯定能鼓勵更多人去揭發舞弊、貪污案。」
即將生效的吹哨人法令,用以保護舉報人免於刑事或民事對付,及免於受到報復。此後,公眾若要針對舞弊作出投訴,可到任何被授權接受投報或實行吹哨人法令的執法機構,他的身份、地址、職業都自動受保護。
須有制衡基礎
看來反貪局已蓄勢待發,以在未來肅貪工作能有更大躍進,絕大多數聽眾也不否認看到政府的決心,只是這其中仍有不足之處。
聽眾龍學叩應說:「政府打擊貪污誠意我感受到了,但方向可能錯了!這個吹哨人法令是建立在一個完全沒有互相制衡的基礎上,就像比薩斜塔,讓法令變得脆弱。」
「打擊反貪工作,基礎很重要。若不糾正基礎工作,反而仍不停在比薩斜塔上建東西(增加法令)。這可能只會增加負擔,使問題越來越大。」
他認為,我國並沒貫徹三權分立機制,執法和立法也見到互相勾結現象,而不是互相制衡。這是最基礎的問題,若不解決,不管制定再多法令,逮捕工作多活躍,最終只是事倍功半。
劉振國認同龍學的觀點。他說,整個司法基礎已存在問題,有沒有保護投報者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他還擔憂:「有了吹哨人法令後,舉報人揭發一些政府的機密文件或某些人的私隱時,又是否會同時犯上機密法令,或妨礙個人私隱權?」這一切的擔憂與猜測,還有待當局更進一步解釋。
由於我國三權並不見得分立,劉振國認為,社會更需要一個較中立的第三方來保護吹哨人。「這可能是非政府組織或律師團體。當吹哨人法令有模糊之處時,這個組織能為吹哨人提供法律援助。」
他補充,這個單位的存在相信能更保障吹哨人權益。屆時即使沒有法令,吹哨人也無需擔憂自身安危。
撰写:記者李馨蕾
主講嘉賓:
劉振國(部落客兼評論人)
電台主持人:
吳俐瑾、鄧佩銀
据了解,唱片公司未必需要版权执法者关注每一首个歌,在唱片公司和唱片业公会的合约内,一张12首歌的唱片内不是每一首都有向版权公司注册,一般上一张专辑内只有几首歌有注册,若唱片业公会要依法提控也必须等到有关歌曲播出后才有证据捉拿。
别说升斗小民,就连贸消部没有唱片业公会所说的合约与名单,即使有也没有办法随身携带,更何况友族同胞也无法分辨中文歌曲的内容,无法捉拿,捉错的后果肯定得不丧失,若出动到贸消部官员的差事,不该是版权不版权的问题,而是正版与翻版之别,只是市面上有一些人喜欢仗官府名义吓唬市民,壮大本身的商机。
执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稍微有正义的人也不会让不法活动继续蔓延,希望口口声声说自己拥有数千份合约的唱片业公会总裁陈业夫,公开合约内容包括其权限(据了解该公司没有权力再收费),公开版权管制的歌曲名单,甚至另设一个网站公开资料让社会查询,以便通过社会力量纠正版权问题,也让一些无法一时间明白版权费的人得以提防,不公开播放有关歌曲,免得捉虫入屎窟,自找麻烦。
潘建伟点出了事情的关键,一个每年有拥有12亿至15亿令吉的政府联营大道公司,除了每一年调整或提高大道收费,还要向政府索赔8亿5千万,无论是政府拥有还是政府联营都是不可理喻的行径,这其中关键的确是大道合约。
虽然如此,潘建伟只对了一半,或故意转移视线让政府左右为难,大道公司落在人和私人公司手中还是逃不过“大道合约”的厄运,唯有落在政府或公积金局才能有所改变,如降低收费、检讨或废除大道合约,受惠的方式也不只在于利息,而是让全国有公积金户口人国民拥有一间上市公司。
据了解大道公司收购之争最后剩下两个单位,一个是以公积金局投资董事为首的纳西尔,也是首相胞弟;另一位是领导MMC机构的丹斯里赛莫达,也被公认为是前首相马哈迪医生与敦达因的合作伙伴,两个代表了两大政治派系的单位,别意外,虽前者当权,但最后胜出者竟然是MMC。
若事实如传言中,赛莫达成功收购大道公司,那么早前市场传言MMC以156亿令吉收购UEM集团就更有根据,赛莫达希望先通过购买UEM,直接拥有公积金局38.51%股份,再收购约17%就完全掌控大道公司。
脱售大道公司有着双面教材,如果政府体恤人民,应该使用政府机构或自己可以掌控的机构购买,购买后再降低大道收费、检讨大道合约,但如果政府最后将股权卖给私人公司,说明政府或许没有太多钱,需要靠卖产业来进行发展和维持工作。
一切是否属实,还需看今日,至于为何当权派敌不过马哈迪,尽管猜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