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6, 2010

大马夜总会化

根据经济转型计划报告书显示,6家夜总会计划在2012年开始营运,每周末晚估计吸引900人光顾;此外,另还有两家夜总会将在2013年及2014年投入服务,在2014年,新娱乐区将至少有10间夜总会。

这耗资2亿7600万令吉的“马来西亚夜总会化”,资金皆来自私人界,计划在2020年的预期效果,带来7亿令吉的国民总收入及制造5614个就业机会。

夜总会笼统的形容方式是夜生活娱乐场所,至于经营性质和定义就要看所谓“私人界”如何操作以及要如何定型,一般上应该具有酒、舞池、强烈音乐、表演者、陪酒服务、倒酒服务,好听是男性的加油站、应酬、Happy、Get High的场所,不好听就是发泄、解放、轻微毒品输送处。

这古代被誉为花天酒地的地方,家中长辈,包括有太太头衔者都会奉劝先生、孩子不要踏入,印象中,夜总会是一个能改造性格场所,男、女去了都会变坏,男生会学会说谎,因为在夜总会唯一最健康的活动是玩“大话精”-估骰子;女生去了会走桃花,结交很多异性朋友,不过多半是烂桃花。

耐人寻味,为何政府会认为夜总会是一个让国民提升收入的行业,让更多人有就业机会呢?为何政府不会认为这场合是不利人文建设,对个人道德有极大挑战的场所呢?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大马政府人员都喜欢在夜总会消费(根据消费单据),选择在夜总会舒解,认为这种行业拥有光明前景,但计划“大马夜总会化”的谋略忘了,多数大马人是回教徒,在回教教义下,不得在花天酒地场合喝酒,斋喝比酒还要贵的果汁,女性回教徒更会掀开夜店新里程,在夜店提倡保守文化。

大马百业兴旺,行行皆能提升国民收入,行行都有就业机会,数不完的餐饮连锁店品牌、自创啤酒吧品牌、自创西餐品牌、自创快餐品牌皆没有受到政府经济转型计划中关注,偏偏被青睐的是有损风气、扰乱秩序、万恶源头的“夜总会”,看来大马在未达到经济转型前,策划者的心已经转型,能为任何好处折腰。

3 comments:

  1. 这就是国阵政府的开明,和民联回教党剥削人民的娱乐权利。国阵回教徒万岁!

    ReplyDelete
  2. 我始终还是接受不到这计划在经济转型内。

    有人说能赚钱政府就可以做,那么卖淫都可以被考虑咯?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