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4, 2008

地契是联邦政府决定吗?

尽管上天对我不薄,派了很多天使和使者教导我,告诉我政治是一个权力象征,是找快钱的地方,不过,都是我妈不好,小时候没有给我最好的奶粉喝,没有很好的教育我,让我和现今的社会思潮有所脱节,尤其是看待职位和权力的时候。

记得我在掌管拉曼学院华文学会时,不断的灌输理事和局成员,理事会是会员所选,无论做什么都必须要以会员为依归,理事会成员的职位没有什么特别的权力,只是多一个“方便”,所以掌权者必须要知道如何使用这种方便来造福会员;而且任何职位不可能会有什么隐藏的好处,最大的好处可能会是坏处,就是多花心思发展会务,不会患上老人痴呆症,可能代价是荒废学业。

副首相拿督斯裡納吉說:「國家土地政策闡明,永久地契的頒發只在符合3項情況下進行,即公共用途、聯邦政府用途,以及特殊情況用途。霹靂州政府建議為州內甘榜和新村提供永久地契,可是國家土地理事會扮演協調國內各州土地政策的角色,該理事會是在聯邦憲法下成立。理事會決定近期內擇日開會,專案討論霹靂州政府的建議。」

国家领导人指出,“在聯邦憲法第4章第91(5)條文、第91(6)條文及第95E條文,皆有闡明土地權限、發展與應用等的政策。儘管土地事宜是州政府的權限範圍,惟霹靂州民聯政府欲批準州內華人新村和馬來重組村獲永久地契的政策,被指為違反憲法,宣告暫時擱置。”

看见以上报道时和一些博客的心情相反,我没有发火,反而是心寒,更产生一种无奈;心中一直秉持的“人民福利,人民好处为依归”的想法有点动摇,从几个疑惑看这番谈话:

一)难道批准永久地契会让中央政府吃亏吗?
二)难道对人民有好处的事情只要是民联提出就是坏事吗?
三)国阵执政须要灌上执行期限吗?如果没有为何要在地契政策上放上期限?
四)政府需要用地契限制来赚取人民的血汗钱吗?
五)如果限制地契期限是为了发展时付比较少的赔偿金,难道赔出多的赔偿金予人民会比让GLC赚取暴利严重吗?

话可以这样说,既然地契并不是为了伤害人民,就应该放宽政策,毕竟不确定的地契政策会让很多商家无法放心的投资和规划。况且,如果发现到需要改变政策,中央政府及州政府有绝对的权力修改,继续婆婆妈妈、拖泥带水的拉扯对在朝在野政党都没有好处,对人民更没有帮助。

目前,副首相并没有拒绝霹雳州政府永久地契的政策,只不过需要召开国家土地理事会会议,因此各政党和社会要扮演本身的角色,必须提供最正确的看法予副首相,以便副首相可以做出正确决定。

8 comments:

  1. 为反对而反对,是为反对党的天性。

    国阵也有变成反对党的时候,自然离不开其该有的定律。

    然而,遭殃的始终都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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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天性所在,改革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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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懂政治管理,整天专搞社会福利,一堆肥肠猪脑的猪头参政心态只为求财升官,

    在朝的卖华要像在野党一样争取那争取这简直是世界上天大的笑话,当家不当权,立场为何不是用捍卫反而用争取,华人利益节节败退!

    除了整天空喊口号还能做些什么?结论:MCA=贪污污桶以华制华的工具,小心报应!

    期待更多有认识有担当的人士为了国家的民主和自由找回自己做人的基本尊严是建立而不是仇视,是扶持而不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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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avid Lee,

    您在马华部落联盟已有同样的留言,不过还是一样,华社的敌人并不是马华,党政分开的话可能领袖更容易改革。

    不要在谈党时说如何改变政府效率,不要再谈政府问题时说国阵精神。

    改变不能单靠有胆识,是靠有组织,有系统,不管马华是否有错,若真的要谈改革,必须先加入马华,如何结合有认知和担当的人,坦白说我也不知道.......您要加入马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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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实民联所提出的政策是不错的,但是只有提不能实行。马华是没有错,错在个人方面。要改革大家一起来加入马华。团结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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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董教总和民阵在若干年前也是有句口号是“打入国阵纠正国阵”,当初董教总有为马华站台,不过现在为何这样?

    要慎重考虑败因,不然我们又当华社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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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振国本质是好人,可是犹如当初一个老伯对当时代表马华竞选的胡渐彪说:u r good guy but in a wrong party!

    考虑换个平台,继续你的斗争,我们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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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哈哈!

    兔宝宝,

    好的平台也有坏人,坏的平台一定要有好人,能支持住,就有希望改变。

    谢谢您的建议,暂时有自己的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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