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向宗教局投报,指赛夫诬告他鸡奸,并要求出示4名男性证人,否则将在回教法诬告他人婚外性行为下罪名成立。
安华二度鸡奸案在调查过程宣传不断,证人宣誓书和受害者的供词都一再引起公众猜测和议论,忽然脑海里出现了一幕记忆犹新的事情,那就是公正党实权领袖曾经在去年马六甲补选时宣称要向马青总秘书魏家祥索赔,主要是针对魏家祥在补选为候选人站台时冒出一句类似:“
前面也行,后面也行”的字眼,这宣传是政治方式还是私人嗜好,这一来可是让一个社会开始淡忘的人物开始受关注。
10年前的这个案件,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办法证明他是否有做过,
同样的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他没有做过,一件让副首相下台的丑闻竟如此告一段落,这案件不要说支持他的人会怀疑,不支持他的人也会感到不解。
今天,前副首相再度涉鸡奸,而且是涉及和一位秀气的陌生男生发生8次不寻常关系,有关受害者挑战安华宣誓,却得到“要用回教法主持公道”的回应。
回想案件经过,土耳其大使馆成为焦点、清理屋子为关键、不在场证据为词、香港和巴黎之旅是个谜,此案复杂极度,甚至有电影谜建议邀请香港“
洗冤录”的男主角欧阳震华来调查此案,为受冤者申冤。
很多人开始不再关心此案因为太戏剧化,不过今天的演变有一点是不能容忍的,为何公正党实权领袖至今还是以为社会秩序可以由他为所欲为!
他的私心不但颠倒了是非,如今更是表露了本身当年受注目的回教领袖风范,无疑该分享的是:
鸡奸可能找到4个男人做证吗?或许轮奸可能可以找到吧!
1。这动作有点不敢面对我国建国以来的法律,是回教公正于宪法吗?还是回教=公正,那么公正 党可以等同回教党吗?
2。这是推翻马来西亚建国以来所严判的强奸案件吗?这些已经定案的罪犯是否在4个男人见证下重新宣判?
3。为什么就只有他需要这样特别的要求,社会可以赞同?我们身上容得下2套指标吗?
4。要求的背后动机是真的要预防有心人的动机吗?
5。行动党应该赞同回教法吧?敢问林氏,是否只有他可以当上民盟属意首相?
马华一直以来用同床异梦来形容民盟或许真的太仁慈了,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同床过吧!这床被搬上法庭作为证物后还没有归还反对党吧!民盟的结合是因为了解吗?行动党原来就知道公正党要成立回教国吗?
可惜5年的政治配合(不是结合,就因各取所需),夜长梦也多,回教党和公正党是行动党唯一选择吗?若有人开始将“
认贼作父”送给行动党当政治基础,行动党会否就这样就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