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25, 2010

要看完上下两集

在一场豪门宴上互不认识的人被安排坐在同一席,上半场大家一本正经,专心享用主人家精心安排的佳肴,不然便是难为情的左看右望的,担心大家品味不同,喝的饮料和酒类不同,连要一杯红酒也只能偷偷告诉侍应,借用送酒当儿顺便要侍应问问大家是否要喝点酒。

下半场彼此认识后开始有了共同的话题,由于大部份人以经商为主便聊起了股市、综合指数、加印美金的冲击、房地产等。

谈着谈着,忽然聊到《星报》从华仁易手马华,从左手到右手的事情,有人就说马华得空没有事做,将时间花在无畏的主权上,反正无论是政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是商业活动的盈利都要缴税,没有所谓执政党或非盈利机构有豁免或减少税务的方便。

刘伯在网上看了一些分析,不甘示弱地说,马华才没有那么笨,听说《星报》在缴税后剩余盈利将归华仁,而华仁将钱转入马华户口时需要再付税,这第二轮的税务相当高,马华是想省下这些钱来办教育,减轻不幸人士的医药负担。

林老板与武老板听了觉得好奇,指自己已经从商数十年,从来就没有听过什么双税务的事情,马华领了华仁在《星报》的盈利31年,从来就没有说过要为教育、医药提供设立基金,况且,要减轻医药与教育负担应该由政府承担,马华应该一劳永逸向政府要求提升这两者福利,何必转一个圈来做好人,这种说法分明是在掩饰。

韦婶开始说话了,她说,在马来西亚,据了解这转账过程政府是会征收服务税,可是上市公司捐钱予非营利机构也有扣税的可能,服务税再高也应该是账面中的5%,马华这样做会否已得不丧失,省下的转账服务税不抵,捐款回扣的税务就不得而知。

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把宏亮的声音说,枉你们做生意做到这样大,却连一点真相都没有听见,据说《星报》转手要看完上下两集,上半集是华仁原本要购买大马彩,因为流动资金不足,以马华名义向某单位借了10多亿,在关键时刻,华仁其中一个董事说自己不想当千古罪人,拒绝签名献购大马彩,购买动作因此落空。

“既然内部已经出现了意见不合,这事情很快就穿煲,购买大马彩成功,每年有盈利,大家就是功臣,购买失败传出去,不但乌纱难保,还可能被社会以“为取利益,丧失道义”来谩骂华仁背后的马华,管理层将计就计,铺成下集,指在外巡回的10多亿元是马华向华仁购买《星报》过程所需。”

大家听后非常惊讶,回头一望,这番说话来自一位夜报老伯;毕竟大家心里有数,马华已经宣布了用法律途径对付“马华欲购买大马彩”的造谣者,而且逻辑上马华若没有抵押马华大厦,银行不可能借出款项,因此大家与夜报老伯买了几份夜报后便要他快快离开,低下头静静吃完快要放凉的食物。

以上只是一个夜宴上的交流,没有任何根据,虽是如此,笔者认为,马华从华仁手中购买《星报》事件上不能马虎处理,有必要举办多场说明会,来安党员们的心,辟开不真实的谣言,好让社会与党员们了解《星报》易手过程与真相;至少也应该说个明白,《星报》在马华直接掌管下有何好处与坏处,如何保障《星报》独立操作、党员利益等。

4 comments:

  1. 如果是直接派股东股息(dividend),是资本回馈的话,股东不必缴股息所得税,不过印花税应该是免不了。马华公会不是星报的直接股东。华仁需要把这股息所得再,再变成华仁的股息。这个过程会损失一点印花税。

    我想应该只有税务师完全了解这些玩意。不过税务师不允许在税务课题上公开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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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样的话,连韦婶婶也不知道那是印花税,不是服务税咯?

    不过整个过程是个大抉择,税务师不能说,马华总要向党员交代。

    马华党员这次的冷漠看待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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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服务税,那是15%-20% 咧! 除非华仁神经病,把收到的星报的股息,列为服务收入。可是那完全不合理。 股息和服务拉不上边。

    上市公司可以捐献政治献金, 然后才报税。而捐献到底是从成本上扣除,还是在扣除成本后,不大清楚。虽然数目不会很大。 去公告节省税务而又没有被税务局警告,非常的不寻常。 反而变成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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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类的交易有分前后,该对党员交待为先,执行为后,前后也搞乱,如今要求说明了也对马华高层没什么好处,因为一开始也是很含糊的带过,此时此刻在来说明交待,前后的做法已经不能令人信服了,我认同振国说的冷漠,马华党员已经在沉睡在冬眠?我在期待好戏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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