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0, 2012

技术层面或搞垮国家

“法庭在检视本案的证据后,无法100%确定DNA样本正确无误,因此认为不能完全仰赖DNA样本。因此只剩下赛夫的证词,由于这是一起性罪案,法庭不愿意只凭赛夫的一面之词。法庭因此宣告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证据是案件灵魂,但并不表示没有证据就没有发生过,高庭法官宣判安华肛交案基于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就像巫统所说,安华无罪释放并不表示安华没有肛交过。

大马有暗中抄牌,也有灯拍照技术,先不论大部份相机有技术问题或没有相底问题;多年以前,一名内政部官员曾经说过,若接获交通传票,若没有做过可以大胆的到警察局要求相片;相反,若有做过可是不想换有关传票,也有一歪法。

技术上交警所用的摄影技术虚有其表,官员向部门或内阁要求的数额或许昂贵,可是购买时总是会买贵,所以所用的器材未必足够或未必有与价钱相等的素质,因此,大部份所使用的底片未必能够保存,可以肯定的是超过一定的年份后所打印出来的相片肯定模糊,连车牌都看不清楚,那就可以轻易以证据不足,或技术问题取消交通传票。

不谈内安法令当或不当,有经验的律师了解司法作业,一个案件如果有机会拖延,案件展延越久越好,就有很大机会趁着文件不见,或是一些字眼遗漏问题,以证据不吻合以及技术层面罪名不成立,当场释放涉案者。

印象中,曾经有一名嫌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被提控,即使重量足以让嫌犯判下死刑,案件落在了解毒品的质量,只认钱不认真理的律师上,就要求案件展延再展延;多年以后,原本白色的海洛英变质成了粉红色,嫌犯因证据与当年照片上的颜色不符,当庭释放。

人民口中的高官贪污或政治舞弊,至今不是无法减免,问题还是围绕在司法漏洞,没有证据,即使承认也不能被提控,任问题继续衍生。

三权各自重要,司法为守护和监督作用,可是多年以来因技术问题呈现出多出的不完美,或与事实不符,会否有天因技术问题或证据无法完整,将国家卖掉或国家被政治搞垮呢?

5 comments:

  1. 此文讲了一大堆,最终的目的要讲的是安华案没有证据,但并不表示他没有鸡奸。

    是的,证据很重要。 但逻辑呢? 案情符合逻辑吗?
    让人相信这不是政治逼害的逻辑也奉缺。根本就是漏洞百出!

    动员了这样庞大的国家机器,来对付敌对反对党领袖,连象样的证据都没有。如果他是真有干过就很蜚夷所思。

    老马把安华弄进去时,真的证据十足? 得了吧! 在极权巅峰时,国阵弄人进去是不用讲什么合理的证据的。只要有染血的床褥就行了。

    证据不足只是个借口,承受不起民怨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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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这事件还有不少下文,我会陆续写,留意星期以中国报,那个预测是针对安华事件,不准还好,一旦准确,还有不少事情会发生,民间常说“不要开心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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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从来都不认为,安华这起案件后会没有下文。至少还有召妓门的Omega表。 手表被人拿到手,被人供出就再没完没了。

    虽可能不足以监禁,但却丢失很多妇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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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是咯!我想到的事情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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