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信仰权力的人眼中只有胜出,待胜出之后眼中只有“权力自然法”,将事情合理化,将问题自圆化,甚至将真相扭曲化,这是政治生活中最可怕的一面,莫过于“道德与宗教不分,政治与道德不分;在宗教、道德、政治诸方面,只有一个立法者和一个权威”。
绝对的权力指的不是贪污或舞弊,而是某组织上不收约束、制衡、弹劾的至高无上地位,本身也就应征了有霸权、一手遮天的能力,手上的权力就是真理的化身,既有管尽一切或误以为所管理的项目属于他本身,偶尔会认为“此路是他开,此树是他栽”,别人再说也只不过是“外人”。
敦林良实或许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在他执权了18年后一些事情已经免疫,组织的和谐让很多事情都顺利化,或者已经可以不再根据程序,在当年购买南洋报业中,没有通过任何特别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会长理事会、中委会等,就进行收购动作。
过程中,或许已经与权力核心人物商量,或许大部份领导层已经知道,或许让更多人知道事情会更难处理,或有胎死腹中的想法,但在一个有生命的组织内,任何事情都必须透明处理,做任何影响组织未来的决策上更要让所有参与的人清楚,除非领导认为不会。
不难看到,在收购南洋报业上,私自的决定引来了不少反感,基层开始厌恶给予领导太大的权力,导致党誉受损,节节输掉社会对马华的信心,更有不少党内外人士猜测买卖间中涉及不少利益输送,肥了某领导的口袋。
328老蔡登上总会长宝座前后声称不会干预属下任何一个单位,会让这些单位有独立操作的空间,但从来没有人知道所谓的独立操作空间是如何运用,有者说是不干预董事遴选,有者则认为只要不控制新闻自由权即可,但往往“外人”都会认为“独立操作”是一环扣一环,从最琐碎到高层,就连拥有权都是。
逻辑上,拥有权可以影响管理结构,管理层就有权力影响人力资源,能影响人力资源就能直接影响工作结果,如果不要影响结果,纯粹只是一个商业的投资机会,那么为何政党要拥有社会直接碰触的媒体,开一间连锁餐馆也可以啊!
现实说明,身为拥有者,没有控制权力,当问题发生时,无法有效制止,为美好企业埋下计时炸弹,一旦爆发“不听使令”的冲突,更无法收拾,只是马华必须加以阐明如何让属下企业独立操作,转手或转名算不算干预企业?
须提一提的是,党员通过中央代表赋予马华领导层权力,但在脱售世华股份前、在转手星报股权上是否应该经过种种党内程序,先在会长理事会通过,向中委会会需求通过,再回到特别会员大会需求通过呢?还是任何商业决策只需私下认同就成事?
要求政党让他们控制的媒体“独立操作”,是不是与虎谋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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