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5, 2010

合法化赌球只为国阵倒票

赌球合法化对大马而言不属于良策,对国阵政府而言只有减分没有加分。

大马大部份看球的人肯定是回教徒,球迷们为了确定本身的眼光,也希望本身的眼光备受肯定,定会与友人交流,交流谈话中若有人已经通过合法化的赌球业得到好处,由于回教徒不被允许赌博,土著会分外眼红,可能生气政府合法化赌球,或是选择非法管道。

赌球合法后非回教徒赌球虽然没有抵触法律,可是也不是所有的非回教徒喜欢看球和赌球,或是喜欢看球的非回教徒也未必喜欢赌球,更何况开放一个合法化的管道赌球,选票就会回流国阵吗?还是相反的想法,会被认为合法化赌球是荼毒非土著,要征收更多的税务就会现象非土著开刀呢?
从合法化赌球一事来看,国阵政府已经乱了阵脚,提出合法化能减低不法行径,这不但侮辱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同样也告诉全世界,大马政府标榜息事宁人,不对抗非法,反而见非法之势渐凶后,只有打退堂鼓,退兵割地,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政府认为娼妓已经无法杜绝,是否会合法化娼妓。

合法化赌球事件上,忽然想起PERKASA的依布拉希,他向来称自己为民族先锋,任何事情只要抵触到民族他都会捍卫到底,这政策合法化后虽然没有抵触法律,可是正与本身的回教教义有所冲突,为何他还是一言不发,他是否已经认同与接受合法化赌球呢?

最后必须一提的是,政府做任何决定都认为自己民主,可是在民主程序中法令一旦通过,也必须进行投标方式,提供公开以及公平的平台让商家们呈献他们的经营建议,将这事业做到最好,更肯定的是,政府不应该只批准一张赌球执照给一家公司,让他垄断整个合法化后的赌球事业,这样一来除了没有竞争对手,让持有人为所欲为,自定对自己有好处的赌法,无法为人民带来更大好处。

政治角度而言,国阵包括其成员党因为家长已经做了决定而不想和不敢提出反对,民联若乘势追击,大力反对,提出反对的种种原因,最后国阵合法化赌球事业不但不能赢得球迷的欢心,反而会引起不认为体育需要赌博化人士的反感,显然更属吃力不讨好,多挨一棒闷棍,何苦?

3 comments:

  1. 振国兄,
    我的愚见是,其实不管政府合法与否,这个国家依然有非法赌球的存在..回教徒和非回教徒交流时,就算谈到他们在非法赌球中赢钱后,回教徒依然会觉得警方执法不力,国阵依然也倒票..
    赌球执照应该进行招标,但是我觉得招标计划书不该是比较哪家营运最好,哪家可以带动最高的利润,而是应该比较的是,哪家营运者的回馈社会的程度最好,最能配合政府管制赌球事业,毕竟政府合法化赌球的原因之一就是有效管制非法赌球事业..
    或许可以向政府建议限制赌注的上限..
    毕竟我所观察到的是,就算万字游戏回教徒也不能买万字,可是您是否也依然看过回教徒也投注过呢?
    以目前的情况,如果不合法化赌球之于,严打任何形式的非法赌球,警方似乎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打赢这场和非法仆基的战役..
    或许可以参考邻国新加坡在赌球合法化后,对社会究竟有哪些负面影响..
    frm:
    振豪

    ReplyDelete
  2. 新加坡的文化和教育水平与大马有点差异,他们吸纳精英,大马有倒过来做之势,表面能比,实质上还是要看实行后。

    我赞同要有限制赌注上限。

    至于如何招标反而我不看好,反正聘请枪手就能解决,只不过绝对不认同只给一家,而且是内定。

    谢谢您振豪,您的看法独到。

    ReplyDelete
  3. 对,不能只是内定后就直接给一家公司..(那天我的朋友在PICC面对面问过许子根,许子根也觉得必须招标,可是他为何没有在内阁确保政府必须招标,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我觉得招标后,必须只限制一家,而且必须是亲自经营,不能走法律漏洞(比如授权其他投注公司转售),这样就不会演变成变相的鼓励赌球了..
    哈哈..振国兄,其实这个课题对民联或国阵,都没有一个敢号称是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课题..
    和身边的大专朋友讨论过这课题。如果民联一在高调反击赌球合法化,不用马华宣传回教国课题,行动党或者公正党就算是黄河泛滥的河水都洗不清和所谓回教国或者政纲走向回教化扯上必然关系,不知我的愚见是否正确,觉得华社的看法是“我不鼓励赌博,但是也不抗拒赌博”,华人的心态都是如此吧?
    我想在朝的华裔代表,必须展示出一个能够监督赌球合法化的机制,确保政府必须按照机制的管制赌球事业..我身边朋友反对赌球合法化的,真的没有几个..
    谢谢您的分享..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