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警察也是人民的“胆”,是一份高危险职业,不是一个民间土霸王的名号,为了主持正义,为了保护无辜的市民,为了工作,随时需要面对十恶不赦兼冷血的歹徒,基于这点有必要佩带手枪,减少工作的危险性。
纳税人出钱供养警察,并不是要警察从市民身边跳出,英雄化本身与职务,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既然政府允许警员佩械,就必须要严格管制配备使用,以及管理上的道德性。
今日频频听见警方滥权,无理开枪,继被警方开枪打中,导致只手残废,在国会要求索赔事件后,14岁少年因无驾驶执照,与警方追逐死于警方弹下,今日又一名23岁马来少妇入禀高庭控诉警方“胡乱开枪”,不但致伤她的腰部,其中一枚子弹更是穿过其头巾,差一点就击中头部,险些成为警方枪下的亡魂。
虽然不知谁是谁非,但接二连三的警方开枪事件对警队而言只有扣分,人民开始疑惑本身的权限可以去到什么阶段,警方的权限是否已经可以自圆其说,只要自己认为有必要就可以开枪?
先不谈警方只能面对良民,欺负良民,面对贼匪却却丧失了威慑力,人民开始认为身边的守护神失去“血性”,淡化了“正义”感,只顾本身的安危(虽然职业所致),不顾人民的安全,让人民心理开始产生不安,失去“胆”之余,还要威胁自己生命。
警方必须在短期内结束所有的指责,让真相水落石出,并提出一套有效的佩枪监督和管理方案,不时让执法人员进行佩枪辅导,不是重唤执法人员配械的责任感,重建人民信心,不要等到人民连警察和贼匪都无法辨认时就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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