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华肛交案有了新进展,原告人声称自己是在不愿意的情况下遭到鸡奸,在第一证人的证词不和控告罪名不一之下,开拓了司法的新局面,这局面连此案的法官莫哈末扎比丁也不得不当庭承认,这应该是大马法庭史上首次出现这种局面。
安华是在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下被控,即自愿与赛夫发生违反自愿性行为。不过赛夫在吉隆坡中央医院的警方报案书却阐明,本身是在非情愿下遭鸡奸,这种情况理应属于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笔者不了解法律,只知道如果控状和证人的证词不一,安华与赛夫自愿性肛交案(377B)或许被撤,重新再以377C审讯,所有程序一般上不能随着改变控状照样使用,唯有在新的控状下重新再来一次。
若改换377C重新审讯,无形会拖延整个案件,而且很大可能会因为答辩人的证词不一,将此案推翻,安华肛交案罪名不成立。
撤销安华肛交案,对民联而言是喜讯,对国阵而言也未必是坏事,如果今天纳吉领导的国阵已经理出了新方向和方式,那么控告安华已经是画蛇添足,不但会对原本的方向带来弊害,也极有可能让民联支持者热火重生,扩大对国阵的不满,在下届大选赢取更多席位。
司法原本就在国阵手上,任何司法的定义和漏洞对国阵而言是了如指掌,这次赛夫所犯的细节性错误该是刻意安排,续而将错就错,释放安华,其中最大原因是,安华感染力已经到了瓶颈,任他一人再跑动支持度也只不过重复,但将安华放进牢房,在支持者自动复制的情况下,“烈火莫息”将蔓延,烧痛国阵。

这笑话都不好笑的....
ReplyDelete"司法原本就在国阵手上",操纵司法、玩弄司法的政党/政府我们还能任他们为所欲为吗?我们还能投他们一票吗?
ReplyDeleteeric,
ReplyDelete我还没有想笑话......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