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7560443057943367339.post8680329600857710060..comments2023-10-29T23:38:58.466+08:00Comments on 曾聒: 周美芬辞职了!Anonymous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6320613687760226521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7560443057943367339.post-88417839885369389042010-04-09T02:19:41.704+08:002010-04-09T02:19:41.704+08:00一些人口中的宽容是给犯错的人,没有犯错的人自然不用宽容。
反而我欣赏丘仲尼.......一些人口中的宽容是给犯错的人,没有犯错的人自然不用宽容。<br /><br />反而我欣赏丘仲尼.......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320613687760226521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60443057943367339.post-39438301228963974562010-04-09T01:29:12.769+08:002010-04-09T01:29:12.769+08:00这里谁有口臭???这里谁有口臭???飛星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696385433715917494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60443057943367339.post-82055321084932065642010-04-08T23:10:46.467+08:002010-04-08T23:10:46.467+08:00本来就是一时口快嚣张之语,变成了为党为民的正义之歌。
死前也要抓把泥粉饰一下,这类政棍的嘴脸除了粪...本来就是一时口快嚣张之语,变成了为党为民的正义之歌。<br /><br />死前也要抓把泥粉饰一下,这类政棍的嘴脸除了粪还是粪。MP 1000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122829155136366029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7560443057943367339.post-16381508487335025572010-04-08T19:56:45.229+08:002010-04-08T19:56:45.229+08:00周老小姐美芬走了,仲尼只能够修改一下3月27日发表的博文,默默的欢送她!
还我健康政治文化,还我党...周老小姐美芬走了,仲尼只能够修改一下3月27日发表的博文,默默的欢送她!<br /><br />还我健康政治文化,还我党诚信!马华的中央代表们已经在328重选,利用手中一票为党寻找到新方向,确保男、女党员们可以“清清白白的做爱”,“堂堂正正的偷情”,不用怕类似“黄氏兄弟”的“第三只眼”躲在黑暗处,偷拍你做爱的光碟。<br /><br />还我健康政治文化,还我党诚信!马华只有200多名女性中央代表(约占10%),是一个男人至上的政党,在这些男中央代表之中有一半(约1000票)是“偷情医生”蔡细历的追随者,他们支持蔡细历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跟蔡细历一样喜欢偷情(养情妇),或逢场做戏的叫鸡(马来西亚嫖娼不犯法),享受性爱鱼水之欢,你们(翁诗杰和黄家定,还有周美芬(不包括魏家祥)整天在骂蔡细历不道德,不就是在骂我们?”<br /><br />所以,328重选,翁、黄支持者“玩弄”性爱光碟课题来打蔡,这是“最笨蛋”的选战策略,所谓:刀头双头利,你骂蔡细历“偷情”越大声,蔡细历的铁票就越牢不可动,还有一些“偶而叫鸡者”(游离票)听了也会不爽,他们心里头感觉你在骂他,最後当然是选择投身蔡细历阵营。<br /><br />仲尼认为,蔡细历在总会长三角战中获得最后胜利,不是蔡细历基层势力强,而是“偷情”和“叫鸡”的吸引力太大,你要中央代表学习像黄家定“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一找到新欢就弃旧爱的“离婚另娶”(这才叫有道德?有诚信?),多数中央代表都做不到,因为他们“风流不下流,喜新不厌旧”。所以,他们只好投蔡细历一票啦!<br /><br />蔡细历胜利,也是孔圣人丘仲尼的胜利,不是吗?子日:食、色,性也!<br /><br />寄语美芬:好好走!不带走一片尘埃!丘仲尼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050334082767102347noreply@blogger.com